相关问答
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
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与比例等。第17条将劳动报酬规定为的必备条款,同时该法的第18条进一步规定了工资约定不明时的处理程序。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前面无法解决问题,那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同工不同酬,应当负举证责任。
劳动者工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参照本地区同岗位职工工资水平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形式和水平。不同经济水平地区,不同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和分配形式不同,劳动者工资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参照当地同岗位工种工资水平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确定。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1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计时工资:(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执行,初始工资额为/元/月或/元/时;(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计件工资:(1)计件单价/;(2)劳动定额/(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按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执行。(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五)甲方每月25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9人已浏览
488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4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