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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是指签订合同后其中一家反悔,所以约定违责任作为违约后对另一方的补偿。违约金数额通常是定金的2倍(注意,这里说的是“定金”,不是“订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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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同书签订后,应全面履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将赔付对方违约金50%。(以甲方收到乙方实际资金额为准)。注:甲方是房东乙方是我 1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如发生政府限购等导致买方丧失购房资格情形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乙双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房屋成交价的20%的违约金。 3如果该房产权存在问题不能上市交易,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定金如数退还。 4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差旅费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直接损失是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 2、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可以获得的预期的利益,简称可得利益。可得利益指利润,而不是营业额。 3、在实践中,可预见到的情况千差万别,很难把握,如果对此不加以限制,就会导致当事人乱用或者曲解“可预见”的本意。因此法律对可预见性采取了一些限制。预见性有三个要件: (1)预见的主体为违约人,而不是非违约人。 (2)预见的时间为订立合同之时,而不是违约之时。 (3)预见的内容为立约时应当预见的违约损失,预见不到的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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