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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构成事实重婚应该按照下述方式处理财产:如果一方构成了重婚罪的,在处理财产的时候,对该方一般会少分一些财产,而且除了民事责任之外,重婚一...
如果构成了重婚罪的话,那么在处理财产的时候一般会少分一些财产,而且除了这个民事责任之外,自己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在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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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相对于法定婚姻的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一般指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那么这类婚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呢,这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规定,对于事实婚姻离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同居关系,应以1994年2月1日为时间界,以法定结婚实质要件为判断标准,如果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或者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且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前补办结婚登记的,均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审理。男女双方依法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效力从双方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如果起诉时男女双方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或者双方虽然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法补办结婚登记的,则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事实重婚财产具体可以采取下列方法进行处理: 1、属于个人财产的,不予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未重婚方(其有过错的除外)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构成的,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处理。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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