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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是刑事责任的。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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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追究刑事责任,就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会按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去坐牢。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认定如下: 1、因一方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二、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破坏证据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三、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负责任。 4、因双方或双方以上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五、各方均无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责任。 6、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丢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7、交通事故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当事人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1、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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