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黑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是什么?

2022-09-19
无线电管理机构受理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分配、指配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作出不予分配、指配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无线电频率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年。使用期满需继续使用或者终止使用的,应当在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分配、指配的无线电管理机构重新提出申请或者办理注销手续。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