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如何申请公证收养关系成立?

2021-11-12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的注意事项如下:(一)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二)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双方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证明材料;3、解除收养关系协议;4、公证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三)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事项,双方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四)被收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必须由其出生父母或者合法监护人依法代理。(五)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合法,不得逃避履行赡养义务,违反社会公得的。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的,必须亲自表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愿,并记录在卷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关不能接受:1。收养人和有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一方不同意解除的;2、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死亡,没有其他监护人的;3、无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一方不同意的;4、收养人或被收养人一方患病,不能自理的;5、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在经济上完全依靠被收养人维持生活的。

相关法规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