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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内未买房,新入户籍将被清理,在本市工作的能够提交近期《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即可避免户口被清理。但是,如果想...
【法律意见】户口本更换并没有时间规定限制,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更换户口本: 1、办理户口主项或非户口主项变更更正后要求更换户口本的; 2、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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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法库,可以在调兵山办理身份证。甚至可以在全省任一派出所办理。到2017年7月可以全国办理。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从今年7月开始到明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7年7月将在全国全面实施。据悉,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天津办理所需材料1、租房者:房东房产证、房东身份证、租房合同(近期)、本人身份证。(均需复印件)注:租房合同与房产信息不一致的,提供合同人与房主关系材料。2、在单位工作(住在单位宿舍的)、在校学生:单位开介绍信或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在居民小区集体租房的提供单位与房主租房合同复印件)3、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房产证未下来的提供购房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如房产证上是夫妻一方名字两人同时办理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4、回迁房涉及到一户多房的需提供房东身份证、居委会证明、租房合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该项只要当事人符合当地的积分入户政策,分值达到入户要求,并能交验相关的证件,资料的,就可以办理; 2、具体要求及证件、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发〔2015〕39号)第32--35条的规定办理。《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发〔2015〕39号):第三十二条申请积分入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第三十八条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居住证持有人,其未成年子女符合本市子女投靠落户政策的,可以同时办理子女随迁落户手续。投靠或随迁落户的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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