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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房产证上共有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2024-11-23
普遍观点认为,在双方步入婚姻生活之前,一方已经购买的房屋产权问题,另一方在房产证上附上自己的姓名,通常意味着他们拥有了该房屋产权价值的一半。然而,当前的司法实践中的离婚财产分割案例表明,尽管添加姓名的一方确实拥有了产权份额,但是在具体分割过程中,他们并不一定能够享有一半的房屋产权。 因此,针对房产分割问题,如果此前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或制定了相关协议,就应该遵循这些协议进行分配。如果没有相关协议,法庭将全面考虑各方面因素,例如双方当事人对房屋的实际贡献度、他们持续在一起生活的时间以及其他与婚姻财产相关的各种事实情况等等。基于此,房屋产权名义上增加的一方,其实际获得的产权比例往往达不到一半,甚至可能仅为15% - 20%之间。 为了更好地保护双方权益,避免日后因房屋产权引起纷争,我们呼吁广大夫妻应当在房产证上添加姓名的同时,通过约定明确各自在该房屋中所拥有的产权份额比例。如此一来,可以为未来的离婚财产分割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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