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1、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责任,若被赡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费;如果赡养义务人拒不支付赡养费,被赡养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赡养人承担赡养义务,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基于血缘产生,子女对父母都有瞻养义务,子女不能以父母再婚为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父母再婚子女拒绝赡养是不行的,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再婚而改变。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给付赡养费。只有在父母遗弃、虐待子女,严重伤害子女情感的,构成犯罪的,父母再婚时,子女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才被许可。
中国有个成语,叫过犹不及,意思是说,做事做过了头,如同做得不够一样,指做事以适可而止最好。您说过分强调孝道不对,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说过分强调孝道就是一种精神毒害和无耻的道德绑架,这就言之过重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可以走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过分强调孝道,另一个极端是给过分强调孝道的人扣上“精神毒害”和“道德绑架”的大帽子。孔子曰:“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这才是恰如其分的。阅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