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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的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不包括对票据出票人的追索权。...
票据丧失后,失票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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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非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当事人因对金融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票据管理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公布施行的有关行政规章与法律、行政法规不抵触的,可以参照适用。
票据债务人依照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二)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三)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四)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五)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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