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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后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但出于人道责任,目前保险公司会以保障伤亡方权益,进行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事后会向车主追讨垫付赔偿...
交强险是要赔偿的,但是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可以向责任人追偿。我们国家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伤者,但酒驾的人要被追偿。按照《》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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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驾发生事故是交通强制保险拒赔的法定情形。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并且,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应当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如果是饮酒驾驶而非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2、如果是醉酒驾驶的,保险公司只垫付符合法律规定的抢救费用,而且在垫付后可以向致害人追偿。
“醉酒后驾驶”较之“饮酒后驾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在交强险的赔偿问题上,更为严格。驾驶员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应当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但该条同时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那么问题就出现了。这里所说的“致害人”指的是谁,是不是醉酒驾驶的驾驶人,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医疗费用这一块,保险公司只是起一个垫付作用,最终的实际赔偿者还是醉酒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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