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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儿子有继承权吗? 律师解答(1)如果房子是在爸爸妈妈结婚之后买的,那么该房子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这样,爸...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有下列理解: 1、你父亲让你继承你母亲的遗产,你父亲放弃继承,你可以和你父亲办理一个按份共同有房屋产权证,并在备注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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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财产,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写一方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房子应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母亲先去世,父亲有房产的一半,还有对另一半房产的继承权:另一半属于母亲的遗产,由父亲和母亲的所有亲生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共同继承,如果母亲的父母还活着,也有继承权。如果父母都同意这房子给该子女,当初就应把房产证办在该子女名下。如果现在能找到证据证明这房是赠与该子女的,可以持赠与协议或遗嘱到法院起诉,有法院判决后可以过户给该子女,父亲和其他人不能再继承。
关于继承,有两种方法。一是协商一致继承。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协商一致,可共同去办理继承公证,然后过户。办理继承公证,应提供房产证、死亡证明、相关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出面办理。 二是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到法院起诉。 如果是起诉,需提供死亡证明、相关主张分割的财产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写好诉状到法院立案。 关于亲属关系证明,实践中有多种可能,比如出生证明、户口本、户籍部门的证明、单位提供的个人档案及相关证明等。
既然已经公正就说明共有财产(商品房)的所有权关系就是儿子4/5,父亲1/5,父亲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就已经对折价部分进行了处分,所以女儿最多只能继承1/5部分。但是如果母亲先去世则1/5就要先分2份,母亲的遗产:1/5x1/2=1/10,然后父亲、儿子、女儿各得十分之一的三分之一,也就是三十分之一。这时候父亲只有十分之一的份额了。 此案还有另外一个结果:女儿提出父亲的代理权无效,因为折价款应该算是父母的共有财产,处分必须得到母亲的同意,如果有证据证明母亲没有授权则处分无效。所以,儿子和女儿对折价款都有继承权。当然,排除赠与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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