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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虽然签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是签订协议的双方主体并不适格。在多起非正规房屋征收项目中,诸多房地产开发商作为协议甲方与被拆迁户签署拆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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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意见,如果被征收人签订了空白的安置补偿协议,就意味着可以授权政府在空白处任意填写补偿的内容了,即使不符合当初承诺的补偿标准,被征收人在发现之后诉至法院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1、在房屋拆迁安置需确定好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补偿金额、付款的方式、付款的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层次、搬迁过渡、过渡期限、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认为的应该签订的其他款项。拆迁协议签订后需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2、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等原则,对拆迁补偿事宜做出以下协议:被拆迁人情况:甲方目前共有名家庭成员,其分别为(男)、(女);拆迁人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乙方已经获得拆迁人资格,乙方承诺依法与甲方对拆迁补偿事宜达成相关协议。其他补偿:考虑到甲方长期居住在这个区域,搬离此处或会给甲方造成很多不便之处。
下面我将详细解答一下。一般情况下,安置补偿协议都是事先作成的,在法律上称之为格式合同,就是形成一定的格式了,只要填写上姓名和价款,就会变成你自己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工作人员是不同意修改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在签订格式合同的时候,还是要注意,一定要把自己的被拆迁的房屋面积,和应该补偿的房屋面积,补偿的款项写清楚,所以有的拆迁工作人员就会让被拆迁人员只是填写上自己的名字,并保证说让你放心,他会给你填写好的;另外,即使是格式合同也要看清楚合同内容,可能不利于自己的条件和条款,稍不注意就构成违约了。还有就是,有的当事人签完字之后就走了,没有索要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合同,等自己想要看的时候,没有了,对方是否违约了也不知道,所有这些都是应该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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