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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
1、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案件一般是不能在立案前进行调查取证,必须要先通过立案才能够进行调查,但有些案件是不需要进行立案的,例如现场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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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您作为被害人,如果对刑期不满,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另外,如果该案属于自诉案件的话,您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期:判决10天,裁定5天)。希望能回答您的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大概为以下几步骤: 1、报案。一般由被害人、第三人报案。 2、初查。公安机关根据报案内容是否属实判断是否立案。 3、立案。 4、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初查立案过后查封、冻结相关账户或赃物,并及时对相关人员实行强制措施。 5、侦查。 6、审查起诉。这个阶段法院根据各方提供的所有材料、证据、意见说明,决定是否起诉,并将所有资料移交法院。法院再提出公诉。 7、法院审判。法院在接收资料后及时开庭。法院负责主持审判,各方参与调查、举证、辩护、陈述等环节。法院根据证据、事实判决被告人是否有罪。
刑事案件有不起诉的,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会进行起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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