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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的判刑标准如下: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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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参考如下刑罚法院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一)基本量刑标准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刑法有特殊规定的,不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例如,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强奸罪定罪量刑,而不按故意伤害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抢劫罪定罪量刑。 (二)增加基准刑的情形 故意伤害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相应地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可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带有黑社会性质或地方恶势力性质的; 2、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犯罪的; 3、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凶器伤害他人的; 4、伤害对象为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 5、有赔偿能力而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三)减少基准刑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 1、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四、常见犯罪的量刑 (二)故意伤害罪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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