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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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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全责的话,对方的医药费有你的保险公司来赔偿。但对方的误工费,保险不会赔偿的,因为退休了,要是退休后又出去干活了,必须提供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的收入证明和银行完税证明,否则保险是不赔偿的。护理费到时可以赔偿,赔偿的天数是住院天数+在家休息的天数,在家休息的,必须有医生的诊断证明。 具体怎么赔偿,医药费必须有住院的诊断,病例,用药明细,出院证明,所有费用发票。然后双方一起到保险公司协商,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保险公司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然后保险公司上报材料,大约一周赔偿款到位,如果协商不成的,那就只能法院起诉了,对方起诉的时候你是第一被告,你的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然后法院在开庭前,也有个调节,调节的时候是你们双方和保险公司都到场,要是能协商一致的,保险赔偿,对方撤诉,也就完事了。法院调节还是不成的,只能是等着开庭审理判决,判决后保险会按照法院的判决来赔偿,你个人不用赔偿。 总是记住一点,你有商业险,你个人就不会用赔偿,保险赔多少算多少。 有关于车祸至伤护理赔偿是怎么计算的,我作出以上回答。
假如本次事故只是重伤,那么所产生的直接费用主要有:(一)医疗费:(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护理费:(五)残废者生活补助费,(六)残疾用具费:(七)营养费,等等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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