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医生没有得到患者或者家属的同意,是不能私自做其他手术的。...
1.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一般需要你方举证医院有过错。做手术,手术结束后发现纱布还在肚子里,医院负有过错。 2.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形下,推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概念与民法上医疗过错概念并不等同,前者是《》中承担法定责任的前提,后者则从民法侵权理论中的过错原则引申而来;从逻辑层次上看,前者内涵远小于后者,因此构成医疗事故的,必然存在医疗过错,而构成医疗过错,则不必然构成医疗事故。尽管《条例》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仅仅是处理医疗事故的特别规定,其适用的范围仅限于医疗事故而引起的纠纷。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患者的生命或者身体健康因为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受到损害,则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应当适用《》的相关规定。由医疗机构对患者受到的损害承担医疗过失致人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
1、医生侵权,可以起诉该医生侵犯人身权利,要求其赔偿损失。 2、该医生在卖化妆品店职业,即使有医师资格证,也属于非法行医,该卖化妆品店没有医治条件,仍允许医生做手术,也属于非法行医,可以向卫生部门举报、投诉。 3、如证明化妆品店与医生是雇佣关系,该店要承担连带责任。但你付钱时直接支付给了医生,退钱也是医生直接退给你的,如今又出了问题,这个证据恐怕你取不到了。 4、因此,建议你与该化妆品店协商,协商时可以提向卫计委举报的事,这是你的权利,也是你的武器,这个过程中,该店可能会向你补偿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如满意,就此打住,如不满意可以举报、投诉,该店会受到处罚的。
按照《》第49条规定,不属,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所导致的误诊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若和经济负担,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误治,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15人已浏览
2,397人已浏览
678人已浏览
3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