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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安机关一旦决定强戒之后,就可以打电话了,而在司法强戒所,需要一个月后才能电话信件告诉家人探视会见这些...
1、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 2、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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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内。《戒毒条例》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在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24小时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当前居住地的派出所。被决定人不提供真实姓名、地址或者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查明其身份后通知。被决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只要地址、具体大队正确填写,还是可以送达大队的,然后大队会检查登记再收发给个人,如果有不利于戒毒的言论则会失踪了,否则正常情况下都可以收到的,一周左右时间吧
在强制戒毒期间,只要不是危及生命安全的重病,就不会批准离所。相关法律规定:《戒毒条例》第三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主管机关批准,并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所外就医的费用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本人承担。所外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对于健康状况不再适宜回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已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折抵社区戒毒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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