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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
若是电瓶车撞电瓶车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还比较好解决,如果可以的话,立马拍照,因为碰到有些不讲道理的人,他会算赖狡辩,而拍了照,他就不能抵赖了。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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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确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2、如果属于交强险赔偿的,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 3、如果属于商业险的,按照合同条款约定赔偿。 现在机动车保险分两块儿,一块儿是交强险,一块儿是商业险。撞人事故属三者人伤的双方事故,一定要报交警。有交警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和经济赔偿协议书。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11万(一人死亡),1万(医疗费),2000(财产物损),100(无责支付)。先赔交强,后赔商业险。交强险不够赔的,由商业险补充。商业险用第三者责任的条款理赔。事故发生后,伤者方也就是三者有五天时间的申请财产保全,超过五天也不会无故扣车的。如果想提车,可以到交警队预付事故赔偿金额三到五倍的押金提车。等伤者完全康复,带上交管部门的相关材料,医院的病历,发票,住院明细等相关材料,如果有误工费还需提供单位连续12个月的工资证明。
(一)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期限内只调解两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三)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节,当事人可以象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四)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直接财产损失费。(五)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在接到评定后15日内,申请重新评定。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首先肯定先报警,电动自行车不能等同于机动车,你不用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而应按一般侵权行为,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定义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并不属于机动车。虽然,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基本都超过国家标准的20km/h,但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标准中并没有将超标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的管理范畴。故超标电动车仍应视为非机动车辆,至于超标或超速行驶仅能作为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的一个因素。 且我国目前没有针对电动车的险种,电动车所有人无法为自己的电动车购买交强险。在这种情形下,如果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而强行将电动车等同于机动车,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无疑加重了电动车所有人的责任,明显有失公平。至于超标电动车的安全性问题,则应由相应的国家监管部门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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