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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证丢失的,能够离婚,但是在离婚之前,应当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补领结婚证。 2、《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
可以到婚姻登记处查阅档案。如果当事人的遗失且无档可查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户口薄上记载的婚姻状况,单位、村(居委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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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如果另一方将结婚证藏匿,去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时不要说是被藏匿,告诉工作人员说结婚证丢失。
可以到婚姻登记处查阅档案。如果当事人的遗失且无档可查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户口薄上记载的婚姻状况,单位、村(居委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等证明材料为当事人出具证明。
离婚需要结婚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婚姻关系,因此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在离婚。 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补领后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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