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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一般是具有申请商标的权利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
自然人可以申请商标。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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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正的《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这意味着,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商标法》第二次修正前,根据当时的实施细则规定,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自然人不能成为商标注册申请人。这种规定既限制了国内商标权的权利主体范围,也引发了“超国民待遇”问题,也就是说,外国人可以作为自然人在中国申请注册商标,而我国本国国民却不能。随着自然人参与经济活动越来越多,为了更好的保护其权利,《商标法》在2001年修正时修改了原有的规定,自然人可以成为商标注册申请人。 [
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其程序为: 1、递交申请文件——商标局受理后进行形式审查,不符要求的,不予受理; 2、符合要求的发放受理通知书——等候实质审查,不符要求的,予以驳回; 3、符合要求的进行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 4、期满无人提异议即核准注册——核发证书。
第一,对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的资格限制。规定中对自然人申请的资格进行了限制,即该注意事项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其字号或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名义提出注册申请。以经营者名义申请时,应提交经营者的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对个人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其他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做了类似规定。这样,普通的自然人将不能提起商标申请。 第二,对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范围进行限制。新规定的第五条:“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这就使自然人不能随意在自己不经营的商品上注册商标,而原来是自然人可以在任意商品或服务上进行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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