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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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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解答: 离婚后若能够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法律规定的不适宜与孩子生活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对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一方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应当举证证明存在需要变更的正当理由。比如一方有严重伤残或疾病;一方虐待孩子;一方被判刑等。 ◆针对性解答相关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如当事人能举证证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变更理由充分,请求权成立:(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
夫妻协议离婚后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关系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互相同意变更的,签订变更孩子抚养关系协议,协议内容主要有:孩子随谁共同生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等费用的数额、支付时间以及支付方式;此外,为防止变更抚养权后发生其他纠纷,双方最好到公证部门办理变更抚养协议的公证。 如当事双方协议变更不成,还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综上,你们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你们在2009年7月写的协议是有效的,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去公证机关公证一下。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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