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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股东办公司是一种合伙行为。不得随便退出出资。股东撤回出资有以下几种情形:1,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2,股东可以将自己的...
公司股东的退出方式有: 1、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给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来退出; 2、股东可以通过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来退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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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可以强制股东退股的,只能达成协议后转让出资的方式退出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是兼具资合性与人合性的公司,它不仅依靠股东的出资来保证公司的设立和经营,同时也需要依靠股东的共同努力,来经营管理公司。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以后,其股东不得随意退出公司。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公司大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并通过其他方式严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我国《公司法》设立了异议股东可以行使股份收买请求权。即对公司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依法向公司提出收购其股权的,该公司须出现以下三种情形: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即公司在五年中每一年都盈利,并且每一年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还有利润可以分配给股东,但公司却没有一年向股东分配利润。 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转让其主要财产。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持有公司较大比例的股权,他们可以利用其在股东会会议上的较多表决权,通过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转让其主要财产的决议,而这些决议的执行可能严重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上三种情形中出现任何一种情形,股东就可以向公司提出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
不可以。股东入股是通过工商局备案,有企业章程为准,经过合法程序,有股东大会决议。退出股份,也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去工商局办理变更,这是很慎重的。公司股东退出方式: (1)通过股票上市退出企业; (2)通过股份转让退出企业; (3)管理层收购; (4)股权回购; (5)国内股权交易; (6)离岸股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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