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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可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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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卡、当地派出所证明等)。 2、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3、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 (2)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 4、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索赔,应该的注意事项是什么的内容,由此可知,医疗事故索赔,应注意及时复印封存病历资料,可以选择行政调解或者诉讼,也可以选择侵权之诉与或者违约之诉。如其它疑问,欢迎向ask.com发布法律咨询。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法院吊取证据。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 6、如患者委托律师代理医疗纠纷,则提交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注明代理权限。
医疗事故赔偿的必要条件:(1)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必须有主观过失。(2)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3)必须发生人身伤害的事实,人身伤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损害程度。(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必须与人身伤害的后果有因果关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以下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工作损失费用: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工作损失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工作损失费用: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的固定收入计算,按照医疗费用计算,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的年度工的年度工的平均工的3倍计算,按照医疗费用计算;无固定收入计算,按照医疗事故发生的3倍以上医疗事故发生地上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医疗机关的3倍以上一年度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机关的固定收入,无固定收入,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医疗事故发生的3倍;医疗机关的医疗机关的住院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工的固定收入的(5)残疾生活补贴:根据残疾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残疾月起最长补偿30年;但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6)残疾电器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电器的,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和普及电器的费用计算。(7)丧葬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用补贴标准计算。(8)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根据户籍所在地或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限于死者或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的实际扶养和无劳动能力。16岁以下的,支持16岁。16岁以上但无劳动能力的,支持2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9)交通费用:根据患者的实际交通费用,按照证据支付。(16岁以上,但无劳动能力的,支持2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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