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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如果距离申请日未满一年,则可要求国内优先权提交新的申请文件,同时原先的专利申请自动撤回,不会影响新的申请的新颖性。...
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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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 已被视为撤回的专利申请仍可以作为要求优先权的在先申请。但在后申请必须在优先权期限内提出,优先权期限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
视为撤回就是你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没有对审查员的通知书进行答复,相当于你主动放弃了相关权利;驳回是审查员基于你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不具备授予专利权的可能,而做出的决定。
利用本国优先权制度,该视为撤回的申请就可以得到补救,只需缴纳优先权费即可。也就是说,视为撤回的申请可以被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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