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境外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时,需要组织对外援助时,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社会捐赠,统一协调民间国际援助活动。...
挪用、侵占或者救灾捐赠款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退还所用、所得款物;对直接责任人,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救灾捐赠受赠人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捐赠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救灾捐赠、募捐活动及款物分配、使用情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捐赠和募捐活动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布信息。
对免税进口的救灾捐赠物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售、出租或者移作他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0人已浏览
526人已浏览
3,052人已浏览
4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