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由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动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例如以字画出质设定的质权...
(1)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2)债务人履行债务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开展合作共同运营的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并遵守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1. 必须签署一份正式且详细的合作经营合同。该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伙人各自的投资形式、持有的股份比例、收入与负债的分配方案,以及出现违约情况时应如何承担相应责任等重要内容。这样做可以确保在未来可能产生的纠纷中,我们可以依据协议中的约定来解决问题。 2. 必须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在共同经营的企业中,严谨的财务制度是不可或缺的,它有助于防止账目混乱、收支不明等问题的产生。 3. 必须密切关注合伙人的不当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合作经营的企业解体时,双方都需进行全面的清算工作。只有在彻底清理完合伙人所拥有的资产之后,才能够开始分配利润;同时,对于亏损部分或者债务的偿还也应立即进行清算。 4. 各合伙人之间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尤其是在某位合伙人因经营困难而决定退出时,更要确保自身的财产不会遭到其他合伙人的恶意侵占。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注意几个问题。现代社会中,离婚问题不仅关系到双方家庭和孩子的利益,更多关注的是离婚财产的分割。正确处理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涉及到一些财产收益的法律确定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如今,家庭的收入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工资条上的数字。股权、经营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收益在许多家庭中已经很常见。因此,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变得越来越复杂。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婚姻家庭领域的财产状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一些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数额甚至达到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当夫妻感情破裂时,对财产的争执往往寸金不让。实际上,这也是可以预料的事情。 如何正确处理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涉及到一些财产收益的法律确定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非常重要。因此,夫妻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应该认真考虑并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为随意反悔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麻烦。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不用再尴尬地找单位开证明。
一、房屋拆迁协议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房屋拆迁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为明确拆迁活动中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包括城市房屋拆迁协议、村镇房屋拆迁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安置协议等。在签订房屋拆迁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 (2)房子装潢的补偿。例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与一般门窗不同,石英水磨地和一般水泥地的补偿不同,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 (3)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如果有违章建筑,事先最好有违章年份的凭证,哪怕是一张用料单或用工单,因为不同年份的补偿多少不同。 (4)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搞清合同内容不清楚的问清以后才签字。 (5)如果拆迁时要求析产,如有两个房产证要求得到两套回迁房都是可以的。 二、拆迁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 1.无民事行为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拆迁协议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同样,实践中和未成年人签订的情况比较罕见,常见的往往是与老年人签订,有的老年人事后被证明已患老年痴呆症,因此此类情形下签订的协议全部无效。而更离谱的则是,拆迁人往往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拆迁协议,即拆迁人常常会与被拆迁人的亲戚、朋友签订拆迁协议,这种协议也是无效的。 2.没有办理有关拆迁手续就签订拆迁协 在拆迁协议签订的过程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拆迁人时,没有办理有关拆迁手续,即不具有拆迁资格时,签订的协议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实践中拆迁方往往为赶进度,在法定手续不齐全的情形下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这种情形下所实施的拆迁行为应当被确认无效,可以请求法院确定协议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人已浏览
35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