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无过错责任原则亦称客观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它是民法归责原则中的一个特殊原则。主要含义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一种人道主义原则 从法理学角度看,职工本身并不想受伤,范某这种违章操作的行为,应属于自己认为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并非蓄意违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答: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致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至于致害人的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是一个典型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条款,根据该条规定,产品销售者对其销售的产品致人损害,即使没有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在实践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随意扩大适用; (2)适用无过错责任,受害人不需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加害人亦不能通过证明自己无过错而免责,但原告应证明损害事实及其因果关系。
答: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时亦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的准则。 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而是基于损害的客观存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27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1,9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