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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单位补缴社保问题条件内容如下: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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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办理不了增员手续缴纳社保,因为你离职并没有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你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还继续存在。 你只有回原单位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了,劳动关系不存在了,单位也到社保办理了你的减员手续了,你也拿到回工回执了,把你的身份证、社保卡、回工回执交给新单位,你的问题就解决了。
1、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非企业用人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首次办理提供); 2、用人单位的税收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首次办理提供); 3、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即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首次办理提供); 4、登录地税网打印近期一个月用人单位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的“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缴税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5、所招用人员的全国统一版《就业失业登记证》(首次办理提供); 6、《厦门市社保补差申领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厦门社保问题补差文件介绍如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不足额支付费,是否可以视为未按约支付劳动报酬,未作出进一步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社会保险费中除了相当一部分是国家用于社会统筹外,还有相当部分是单位代缴记入劳动者帐户的,本质上属于劳动者个人收入,其性质相当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因此,单位不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行为与不支付劳动报酬相似,应当赋予劳动者合同解除权。据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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