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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处理是一样的,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驾车的测试2004)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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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一条规定: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一)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证明书罚单,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大队业务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二)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列入汽车驾驶执照发行地或违法行为地车辆管理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俗称笔试);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将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累积记分分值清除并发放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三)汽车驾驶员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向违法处理生产大队窗口支付费用,保管收据,返还驾驶执照时需要作为支付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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