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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刑法》第28条规定,被威胁去犯罪的属于“胁从犯”,“胁从犯”的处罚原则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具体依犯罪程度的轻重而定,像如果是被威胁...
受威胁打的欠条,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如果一方当事人是因为对方通过胁迫的手段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则受胁迫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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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恶意威胁的一般以行政处罚进行教育。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有实际损失并能证明损失与侵权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的,也可以主张经济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它方法威胁别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别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别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别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可以通过以下证据证明欠条是被威胁写的: 1、用录下的被强迫写欠条的录音录像做证据; 2、被威胁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3、找证人证明自己是被威胁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威胁、打击和报复举报人。受理举报以及因职务行为接触举报线索的机关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因举报行为受到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威胁时,有权要求公安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供保护。公安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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