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
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论是抵押还是质押,债权人与债务人在设立担保物权时订立的届期不能清偿,则由债权人直接取得抵押物、质押物所有权的流押、流质条款都是无效条款。要取得车辆的所有权,需等到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与债务人就抵押物、质押物抵充清偿债务另行达成协议,如果找不到债务人,按法律应拍卖抵押物、质押物受偿。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一)土地税费:(属出让地的,转让方免征1、2、3、4项) 转让方: 1.征地管理费:0.75元/平方米 2.出让金: a.住宅用地: a.国有:189元/平方米(城区) 45元/平方米(镇区、西区沙朗及南区105国道以南) b.集体:69元/平方米(城区,本村村民) 30元/平方米(镇区、西区沙朗及南区105国道以南,本村村民) b.商住、商业、经营性办公用地:234元/平方米(城区) 45元/平方米(镇区、西区沙朗及南区105国道以南)
办理住房赠与,需要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2%公证费,得到公证书,再到房管办理赠与过户,缴纳全额契税3%--4%,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用几百元,就可以的了,北京取消赠与公证,直接双方到房管办理赠与过户,但是需要接受赠与的一方,有在北京购房资质,才给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4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291人已浏览
4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