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
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涉及家庭暴力离婚案件,受害人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3、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4、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6、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过错方的经济能力是比较容易衡量的一个标准,尤其是考虑到我国法律对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相对偏低的现实,应着重考虑过错方经济能力这一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即使是同一地区的人,收入也是千差万别的,如果过分拘泥于形式上的平等,结果就是造成实质上的不平等。假如无论过错方的经济能力如何,认定事实就依照约定俗成甚至内部规章径行确定赔偿数额,会导致这样一种后果:富人可以以对其微不足道金额的赔偿获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甚至可以说支付很少的对价,就达到了继续伤害、侮辱受害人的目的,同时受害人并不能因数额较少的赔偿而完全获得心理上的抚慰,离婚损害赔偿的作用无从实现;而经济条件较差的过错方则可能会因数额巨大的赔偿金而导致以后的生活无法维持,从而对离婚忘而却步,只好被迫维系已经毫无感情的婚姻,无法实现离婚自由的目的。
家庭冷暴力如何取证的问题,不同于传统的家庭暴力取证,施虐者主要以精神虐待为主,因此家庭冷暴力行为实施的隐蔽性就给受害者取证带来了很大程度上的困难。冷暴力的受害者不可能如传统暴力受害者一样在身体上留下伤痕。 家庭冷暴力的施暴人实施冷暴力后也很少留下物证。并且处在家庭冷暴力中的夫妻为了维护自己的隐私和所谓的家庭尊严,一般会选择“家丑不外扬”,因此其家事外人无从得知。那么受害者如何寻找证人证言如何证明自己所言是真实的,在法律上存在着一定的难度。致使受害者收集证据面临着巨大挑战,家庭冷暴力离婚遇到证据阻碍。
家庭暴力取证难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证: 一、受害人可以通过报警,获取对方家庭暴力的证据。 二、受害人可通过向工作单位、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求助,以获取对方家庭暴力的证据。 三、受害人可以通过到医院就诊,以获取对方家庭暴力的证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0人已浏览
345人已浏览
348人已浏览
4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