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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 需要延长的,由本院...
一、侦查阶段,逮捕之后最长不能超过七个月: 1、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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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所以,执行程序是: 1、检察院批捕后会将逮捕决定书送达给公安,公安必须在24小时内执行,并将执行的回执在3天内送达给检察院。否则,检察院可以向公安提起纠正违法。 2、执行,是公安到看守所内向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通知书。因为,只有之前已经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才需要报捕。也就是说,所有的公安机关到检察院报捕案件,在报捕之前公安机关都已经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了,犯罪嫌疑人在批准逮捕之前已经在看守所了。所谓的执行,只是从刑拘到逮捕形式上的转换而已。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一般在3个月内起诉法院审理(调查2个月,审查起诉1个月)。如果案件复杂且延长,则可能会延长时间,但最多不应超过12个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调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件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7个月。公安机关调查后,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即一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检察院认为案件不清楚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调查,补充调查时间为一个月,可以补充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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