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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的; 2、已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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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2、14岁以下16岁以下的人,犯有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此外,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未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管教;必要时,政府也可以接受教育。3、精神病人在无法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应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格照顾和医疗;必要时,政府将强制医疗。
除《刑法》17条第2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以外,都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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