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仅欠缺形式要件的婚姻登记行为可以当作行政瑕疵对待,不应判决撤销。 2、仅欠缺形式要件的婚姻登记行为没有违反婚姻登记双方的结婚意愿,且对男...
1、仅欠缺形式要件的婚姻登记行为可以当作行政瑕疵对待,不应判决撤销。 2、仅欠缺形式要件的婚姻登记行为没有违反婚姻登记双方的结婚意愿,且对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形式要件是指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进行婚姻登记。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形式要件是指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进行婚姻登记。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求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4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