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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带有效报销材料(或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卡(合作医疗卡)及复印件、相关银行卡(存折)单及复印件、出院小结、票据、费用总清单。医院要...
一、办理流程: 1、定点医疗机构代为申报 (1)申请人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职能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医疗机构通过医保网上业务系统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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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异地报销主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1。根据当地医疗保险规定,异地看病人应先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2、如果参保地和就医地实现医疗保险网上结算,需要到异地的人员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然后到就医地刷医疗保险卡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不需要垫付医疗费用后报销。这种方法目前已经在一些省份实现,一些地方也实现了跨省联网结算。3、参保地与参保人要去的医疗地建立了医疗保险报销合作关系,这样参保人只要按规定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就医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能直接委托医疗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1.参保人员带有效报销材料(或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卡(合作医疗卡)及复印件、相关银行卡(存折)单及复印件、出院小结、票据、费用总清单。医院要提供证明该医院是否是当地的定点医疗单位。2.报销材料交送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完成报销手续后,将报销款直接打入相关银行账户内。3.在外地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照医保起付标准来。这个标准各地各年度都不一样,建议一定问清楚当地社保定点医疗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是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参保职工的医药费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本市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转诊转院单);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报销人员有效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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