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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公司破产母公司不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子公司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
从法律上来说,子公司是独立公司法人单位,独立承受民事职责,母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法律上来说,如果母公司出现出资不到位或者母子公司约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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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时,2、当子公司在被设立时并未达到《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法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特别是其注册资本不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此时,就可能将子公司认定为不具备法人资格。
1、子公司破产母公司不承担责任。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一定情况下,即使公司破产,股东也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我摘录了最高法院关于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二的一些法条供您参考: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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