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伙人退伙分两种情况,一是合伙协义约定了合伙期限的,退伙需满足以下条件: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二是没有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事务的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伙,但需提前30天通知其它合伙人。 合伙人退伙的,其它合伙人应当按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对退伙的合伙人进行结算,退还合伙人的合伙份额。 当然,在其它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你也可以把合伙份额转让。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6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595人已浏览
2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