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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账号由银行转账方式无息返还。供应商应开具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往来款收据,经我...
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规定未中标人的经济补偿也应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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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格、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其他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签订合同的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不要求工作日)。
1、确定中标单位后,经办部门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由经办部门经理(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退还:经办部门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交到财务部,投标单位携收据5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 3、投标单位的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单位待合同签订后,携收据5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 对于工程类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已经明确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固定的一笔金额或不少于投标总价的某一百分数。 如果是按投标总价的某一百分数交纳,显然通过投标保证金的递交金额易推算出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供应商自身还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都必须做好投标保证金交纳额的保密工作。 如果投标保证金是按固定的一笔金额交纳,也应该在限额内,不宜过高和过低,过高会影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过低将不能对供应商的投标行为产生有力的约束。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制作采购文件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性质,在法律的约束下科学合理地规定投标保证金的数额。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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