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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年限是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双方申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
独生子女领取条件年限是: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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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领取条件年限是: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领取年限是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双方申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二)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也不再收养子女的;(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五)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办理了,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没有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二)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三)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扶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关于独生子女的待遇,各地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以下是江苏省的规定,供你参考。根据《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1、第二十五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且落实有效节育措施的,可领取《独生子女证》,凭证享受以下优惠待遇:(一)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年可领取不低于四十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二)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医疗、招工、分房、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可享受优惠和照顾。 2、第二十六条:独生子女父母是双职工的,奖励金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属职工,一方属纯农业人口或城镇待业人员的,则全部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前款奖励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工福利费项目中列支;农业人口在乡(镇)统筹费中列支。独生子女父、母是个体工商户的,奖励金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个体工商户中统筹解决。统筹标准由政府有关部门核定。 3、第二十七条:凡领取《独生子女证》,按规定年龄退休的职工,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独生子女证》后子女死亡又不再生育的,按规定年龄退休后,可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百发给退休金。 4、第二十八条:对符合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自愿只要一个孩子,领取《独生子女证证》的,所在单位应给予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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