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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缴的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XX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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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供养亲属的范围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条例》所规定的遗属是指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以及规定的其他人员。
在1997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取得本市并已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其在原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作为固定职工的工作年限,按本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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