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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进行调解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机...
你不签字,只是不签收,这没关系,你不签字法院可以用其他方式送达,比如留置送达,那样同样视为已经送达给你。如果你在15天内不上诉,判决照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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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由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居中协调,而和解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自主协商如何解决行政争议,行政复议机关不参与和解过程。而和解协议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还需要补充一点,行政复议调解书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愿接受调解结果而达成的协议,因而,申请人对已经生效的调解书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第五,调解不成的,应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行政复议机关不能进行调解吗,大部分是不能的,只对刑事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或者是行政赔偿案件才会进行调解的。
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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