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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应当承担补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
由于你姑姑与用工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加上工资是日结的,所以你姑姑与用工方私人老板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受伤不属于工伤,不适用《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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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你没有责任,责任全在老板,老板应该赔偿你的损失,你可以向老板索赔,索赔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伤势严重,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然后再根据伤具体的伤残等级索赔;索赔的项目主要有前面6项再加上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等。
1.法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行为。2.解释此违法行为不要求造成后果,只要存在寻衅滋事的行为即符合立案标准。
如果自己觉得问题无法处理,一般就是劳动部门和法院两种途径了,劳动部门是拿着相关材料请劳动仲裁,但涉及到赔偿可能会让直接起诉,还有就是劳动部门管不管还是问题,起诉这个好说了,就是打官司,不过时间长,中间还要产生律师费一类,所以尽量自己解决,没办法的话就先到劳动局然后就是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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