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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以下为您介绍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身份信息;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和质量;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条款。根据《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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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土的用途。 (5)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依法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合法依据,是约定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土地承包到户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采取口头合同的形式,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口说无凭,难以收集证据,分清责任。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互相监督,也有利于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是合同中最基本的要件。如果不写明当事人,合同由谁履行就不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更无从谈起。虽然出让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在出让合同中,国家并不作为合同的出让人。目前一般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作为出让人。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中应当明确标明出让建设用地的具体界址、面积等基本的用地状况。为了准确界定建设用地的基本数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一般会附“出让宗地界址图”,标明建设用地的位置、四至范围等,该附件需经双方当事人确认。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根据本法第136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因此,在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必须界定每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占用的空间,即标明建设用地占用的面积和四至,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的高度和深度,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行使权利的范围得以确定。 (四)土地用途。土地用途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重要内容。土地用途可以分为工业、商业、娱乐、住宅等用途。我国对建设用地实行用途管制,不同用途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是不同的。 (五)使用期限。以出让方式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有期限的规定。比如,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期限自出让人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此都作了规定,明确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同时,也明确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最低价的,应当认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效。关于出让金的支付方式,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过,目前对于采取拍卖、招标等公开竞价方试设立的建设用地,其出让金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的办法。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履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发生争议的,出让人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当事人指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基本内容 承包合同(contract)一是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 编辑本段法律特征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 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应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 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行人的基础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3)定做物的特定性 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作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为诺成合同。 5)承包合同为有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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