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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
1、遇到家庭暴力可以马上报警,公安机关接到“110”家庭暴力报案、报警求助或者举报后,事发地公安派出所会立即调派警力到达现场,控制家庭暴力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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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救助措施(社会救助):一是要求相关组织、机构强制报告;二是提供临时庇护;三是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四是提供法律援助、缓减免交诉讼费用;五是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六是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此外,还可以对暴力行为人施以治安处罚与刑事处罚。
遭受家暴时,寻求帮助的方式:首先被家暴方尽量让邻居以及居委会知道,最好可以在居委会留存相关文件证明;同时要具备报警意识,一旦遭遇家庭暴力,要及时报警,可以让警方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此外还应当及时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伤残鉴定等,以便日后向对方提出赔偿。
即将于2016年3月1日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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