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报销跟住院多久是没有关系的,是根据报销比例,报销范围,住院起付线来报销的。每年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之后当年的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65...
住院报销一般没有规定的天数,但住院报销有起始支付标准,如三级甲等医院,起始支付标准为800元,住院费用超过800元进入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住院地区不同,一般至少需要3-7天,住院就可以了。报销住院医疗保险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门诊病历、检查、检查结果报告等医疗资料原件; 3、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的处方原件; 6、财税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一住院就能报销,可以直接在收费窗口办理,就诊时出具社保卡就行,额度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在外地,则需要拿着相关医疗票据,到本地社保局进行报销。
不是的。能否报销与住院天数没有关系,一般是设定一个住院最少金额,如果住院达到一定金额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如果没有达到该数字的话,就不予报销,与当地的医保增持有关。《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0人已浏览
822人已浏览
1,476人已浏览
1,8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