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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
如果是婚后给的陪嫁属于是,后双方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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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在法院没有判决双方离婚且判决生效前,双方依然是合法夫妻。这是当事人必须面对的事实。第二,该问题中,女方在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情况下拿东西的做法明显不妥,因为双方现在依然是夫妻关系,女方仍然是家庭成员。原则上,此时双方都应该尽到家庭义务,也可以随便使用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女方的行为属于合法。第三,由于双方出现家庭矛盾,并且已经起诉离婚,双方有可能是出于分居状态,那么女方就尽量不要再取东西,不要激化矛盾。还是耐心等待法院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那么女方的个人专属物品也会依法判给女方。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应当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第一,陪嫁实际是一种以子女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第二,通常这种赠与是赠与给结婚的夫妻双方共同使用的。因此,如果没有明确书面约定该车子是赠与一方的,应当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娘家陪嫁归谁 陪嫁物品属于婚前财产的,女方是可以自由处理。聘礼和首饰属于彩礼的范围。离婚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退还彩礼。要符合以下条件法院才会支持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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