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向法院提起诉讼,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向法院提起诉讼,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 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1、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由此可见,债务人失踪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消亡,债务人所欠债务可以由他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给予偿还。当然,债权人必须在经过法定的程序之后,才能实现债权主张。首先,要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已超过2年的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通过法院查明梁某的财产,并确定财产代管人。最后,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由代管人从失踪人(债务人)的财产中支付还款。
《》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会随着当事人的起诉而中断,其重新开始的时间从整个诉讼程序结束时起算,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将诉讼时效期间拉长。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会立案的,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3条规定,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有了判决书后,债权人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会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无限的延伸,在这个过程中,只要债务人一出现,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重新启动诉讼程序或强制执行程序,其权益将会得到保障,而不会因为过了诉讼时效期间而失去法律保护。也可以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535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