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把车停在该商场的收费停车场中,你和商场形成了车辆的保管合同关系。按照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您把车停在该商场的收费停车场中,你和商场形成了车辆的保管合同关系。按照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正常停放,本车无驾驶员在车上,车辆损坏造成的损失由收费的停车场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不会受理保险理赔。假如是不收费的停车场单方本身车辆肇事损失,需要报警或者报告保险公司,需要第三方的现场查看以后再确定损失理赔。 2.车辆进入停车场,机动车有驾驶人在车上驾驶操作造成的车辆损坏,不管是单方面肇事还是双方事故造成的损失,需要当事人向所在地派出所报案或者直接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由派出所出证明材料或由保险公司定损员查勘定损以后按流程办理理赔。 3.车辆在非收费停车场受到其他车辆或者责任人碰撞损坏造成的损失,要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以后,根据事故类型性质确定当事人责任以后,按照责任赔偿情况申请保险赔付。 4.在无法确定责任人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在投保车损保险的有效期以内,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直接申报理赔,一般的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赔偿百分之七十左右的直接经济损失。
1、停车场对于车辆遭窃通常有责任,但保管人已经尽到应尽保管义务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根据寄存人的要求,保管约定物,达到保管结束条件后返还原物,而寄存人依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且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你提出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情况而定,答复如下:1、若停车收费时说明收费目的只是用于场地租金或占地费,并不是用于车辆保管费,那么,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保管合同关系,停车场可能免责。2、若收取的停车费,包含保管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停车场在收取停车费以后,对于其负责保管的车辆发生的一切损失,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3、损失车辆若投保了盗抢险,你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综上,若是保管合同关系,你可以要停车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向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申请理赔。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咨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45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